北京立法规范“住房租赁” 承租人平等享受物业服务

发布时间:2021-11-25 来源:本站 [slide:title]

  十一月二十四日,北京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房屋租赁业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北京这次立法规范租房市场与行为,其中多项法规值得关注。

  关注1

  提倡长期租赁,让承租人平等享受物业服务。

  草稿建议保护租赁关系。法律要保障租赁者的合法权益,提倡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在当事人之间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规定承租人平等享有物业服务等。

  草稿规定,承租人申请居留许可、积分落户、子女入学、提取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编号,代替纸质合同。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承租人作为物业使用人,应当安全、合理使用物业,遵守管理规约,按照约定享受物业服务。

  关注2

  房价的大幅上涨,这是需要价格干预的。

  对住房租赁社会风险的控制,这一立法也涉及到了。根据规定,遇有突发事件或可能引发房屋租赁市场系统风险的紧急情况,政府对房屋租赁作出特别控制措施的,承租人应当遵照执行。

  针对房屋租金大幅上涨,草案明确了价格干预措施,对拒绝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租金的监督。房屋租金明显上升或有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采取提价申报、限制租金、加价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报国务院备案。城市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对价格干预提出建议。对实施价格干预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绝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关注3

  房间内空气质量不佳,甲醛超标将受到处罚。

  该法律明确,房屋租赁企业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应当征得业主的同意,并且要符合室内装修、装饰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以保障租赁房安全。

  《条例》规定,房屋租赁企业对出租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和装饰的违法行为,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关注4

  不能打隔断分割出租,不能将客厅单独出租。

  针对“群租”整治难题,立法明确了出租房屋的条件要求。所规定的住房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具有基本居住条件。该条款规定,按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和其他非居住用途空间不得出租。

  另外,出租房屋要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设、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法规和标准,供水、供电等基本居住条件;人均使用面积和每间房人数均符合有关规定。

  关注5

  日租或小时房须符合规定,并征得同栋(院)业主同意。

  这项法律还规定了对城镇房屋每日出租或按小时出租的规定。

  该草案规定,出租这类房屋应符合北京市管理规定和本小区管理规约,无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无相关约定的,应取得本栋楼内或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并与该小区的管理规约和规约。

  与此同时,短租房屋出租人在入住前应亲自核实其身份信息,并及时向系统申报登记。

  关注6

  不能将房屋出租给没有提供身份证明的人。

  法律明文规定出租人、承租人的行为规范。

  包括:出租人负责房屋租赁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不能将房屋出租给没有提供身份证明的人,如果发现出租房屋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举报。

  对于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安全,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划的用途安全、合理使用,并作为物业使用者,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关注7

  对房客收取的定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租金。

  草稿中规定,房屋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定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房屋租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超收租金应纳入规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保证金托管和租金管理的具体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房屋租赁企业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押金退还给承租人,但不能抵扣租金、违约金等费用。

  关注8

  超过规定数量的个人出租房屋,应当建立住房租赁企业。

  "二房东"问题经常引起房屋租赁纠纷,根据该法律规定,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或者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住房租赁企业登记;详细数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与此同时,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转租。

  关注9

  社区办公室、乡镇政府对辖区房屋租赁实行日常监管。

  该立法明确提出,建立市区统筹、街乡负责、居村互助的治理结构,并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内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管,并且对拆除房屋内部结构等群租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房屋租赁管理与服务,强化自主管理。

  按照规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负责房屋租赁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制订管理章程,加强自治管理,防止和解决矛盾纠纷。

  关注10

  租赁费的贷款额度不能高于房屋租赁合同的金额。

  该法案还规定,承租人从金融机构贷款用于支付房租的“租金贷”中,应规定,金融机构向承租人发放租金贷款,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划入承租人账户。

  借款限额不能高于房屋租赁合同的金额,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发放贷款的次数应与承租人支付租金的频率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