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管体系 整治突出问题——江苏发布首批物业管理服务可推广经验做法
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全省物业管理服务可推广经验做法(第一批)》,从优化制度设计、健全监管体系、开展探索试点等方面,推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优化制度设计 筑牢规范根基
通过完善政策框架与创新工作机制,各地系统性地破解制度性难题,为提升服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无锡市建立“8+N”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体系,包含开展问题需求摸排、健全业主自治组织、建立共有资金监管机制、清查小区家底、开展业主代表培训、推广电子投票、完善“吹哨报到”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小区事务公开8项基础工作。同时,配套N项创新举措,包括优化物业管理区域、建立业主代表议事机制、深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探索维修资金续筹、开展酬金制信托制试点、发展“物业+生活”服务、补齐既有住区物业管理服务短板等特色项目,多措并举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形成“解决一个,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
苏州市积极健全小区治理制度体系,制定《打造阳光物业实施“双晒”机制的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向居民公开服务内容、工作计划等,如实公示资金收支明细,提升物业服务透明度;在小区公示栏公布街镇、社区两级投诉电话,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推动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稳固、提升、攻坚三级标准,对小区实施ABC分类,确定“稳固A类打造标杆、提升B类争创示范、攻坚C类努力转化”的年度提升目标,计划2025年推动20%的B类小区提升到A类,50%的C类小区完成向B类转化,以梯次推进实现物业管理水平整体跃升。
淮安市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机制,进一步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范围和认定方式,细化应急使用程序,首次明确了涉及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需要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处置要求。
扬州市先后制定《扬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期限指导意见(试行)》《扬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第三方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效解决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模糊、公共收益监管缺位、收费公示不规范等痛点难点问题。
强化过程管控 提升治理效能
通过数字化平台搭建、资金使用流程优化和公共收益监管改革,各地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的物业服务监管体系,有效提升治理效能和业主满意度。
常州市天宁区印发通知,要求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维修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等项目前,必须召集不少于10名业主代表就项目使用方案及预算金额的必要性、合理性等开展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方可申报;意见征集的方式要求采用“阳光物业”平台进行线上投票表决,投票期限内表决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可采用书面签字方式进行补充,有效保障业主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促进维修资金使用过程更加透明、公平、公正。
南通市坚持智慧赋能,升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立“南通房屋维修资金”掌上平台,通过与不动产信息系统互联实现信息同步共享。掌上平台具有线上表决、资金查询等功能,让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参与决策,有效提高业主参与度,进一步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
常州市金坛区以打造“阳光物业”品牌为核心,推动执法、服务进小区,建立物业项目综合评价机制、分级物业纠纷调解机制等;开展公共收益管理改革工作,出台《关于加强金坛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阳光物业资金共管账户操作指南》等,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审计,建立公共收益共管制度,社区、业委会(物管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管,设立资金共管账户180个(覆盖率达95%),累计归集小区公共收益资金1135万余元。
开展探索试点 优化服务品质
聚焦老旧小区管理、电梯应急维修、纠纷化解等痛点,各地通过社会化组织、制度简化与司法联动等试点探索,推动物业服务向精细化、人性化方向突破。
南通市崇川区聚焦老旧小区长效管理难题,按照“党建引领、公益为民、治理融合、专业外包”的总体思路,推进“物业服务社”管理模式,推动老旧小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据介绍,“物业服务社”是由社区居委会主办的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负责统筹社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通过盘活资金、收取物业服务费及停车费等途径充盈管理资金,根据小区管理现状,将绿化管护、水电维修等专业服务事项纳入统一外包范围,遵循“肥瘦搭配、打包服务”原则整体发包,降本增效的同时,促进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为居民争取最大利益。
淮安市优化住宅电梯应急维修制度,允许使用电梯安全评估备忘录替代安全评估报告;将电梯故障申请应急维修审核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对于单一电梯(即一个单元只有一部电梯)进行更新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取消强制招标要求,改由申请人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施工单位,最多可节省30天。通过制度创新有效破解“电梯维修慢”难题,惠及全市4530部电梯,切实保障居民出行便利。
泰州市泰兴市以“司法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为理念,整合住房城乡建设、街道社区及行业调解力量,创新设立“物业服务纠纷融合法庭”。法庭由2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和4名书记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选聘10名专职调解员,并邀请退休法官担任调解指导,形成专业化调解体系,推动物业服务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摒弃“就案办案”“打折了事”的简单化处理方式,构建“示范判决+类案调解”工作体系,目前已累计受理案件39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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